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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利县南岳山城一期B、C1区棚改居住小区合作开发项目(变更)

勃利县南岳山城一期BC1区棚改居住小区合作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1904F022802
一、招标条件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勃利县昊鑫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通过市场化配置资源方式对勃利县南岳山城一期BC1区棚改居住小区合作开发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勃利县南岳山城一期BC1区棚改居住小区合作开发项目
2.2建设地点:B区位于规划南环路以北至规划勃南二街,A区以东至南大直路;C1区位于规划勃南二街以北至规划勃南一街,南大直路以西地段。
2.3建设规模:合作开发建设内容为B区住宅部分,建筑面积为7.0万平方米;C1区住宅部分,建筑面积7.47万平方米;合计总建筑面积14.47万平方米。
2.4本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额约5亿元人民币(包括土地地价)。
2.5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
2.6合作方式:通过招投标方式合作开发建设本项目,由勃利县昊鑫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合作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土地地价约15000万元人民币)及现金3000万元人民币入股,中标开发商提供现金2000万元人民币入股。其中勃利县昊鑫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90%,中标开发商持股10%两方分别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现金投入作为合作开发的原始投入,并共同负责后期建设资金筹措,直至项目竣工完成。同时两方以合同约定,按照各方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2.7招标范围:勃利县南岳山城一期BC1区棚改居住小区合作开发项目所包含的项目开发、资金筹措、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合作开发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拥有保证本项目正常建设、运营所需要的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 并在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并提供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15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712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3.4信誉要求:
(1)投标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止,下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2)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http://wenshu.court.gov.cn/)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5履约要求:
(1)投标人如中标,须独立承担投资任务,在招标人组织管理下,共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2)投标人如中标,须独立承担本项目投资建设相关任务,保障如期开工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3)投标人如中标,需要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保证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起30天内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母公司出资或部分出资组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03010900分到201903071600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301日到2019030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 F座写字楼27层)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 2 日内寄送。4.4 潜在投标人在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同时递交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承诺(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打印网址详见营业执照左下角)(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8)资质证书;(9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10)本项目3.4条信誉要求的全部网站截图;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 1335984873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03210900
递交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 F 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3210900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
七、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网站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7.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 hljcyzb.com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无。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勃利县昊鑫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勃利县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宋金玲
电 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13359848733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E-mail:忱义招标(cyzbsbq@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日 期: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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