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4×70MW热水锅炉脱硫、脱硝环保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脱硫土建工程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4×70MW热水锅炉脱硫、脱硝环保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脱硫土建工程
(招标编码:CYSG2018(G)070202)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4×70MW热水锅炉脱硫、脱硝环保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脱硫土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260万元;招标人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名称: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4×70MW热水锅炉脱硫、脱硝环保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脱硫土建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内(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33号)
2.3建设规模: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4×70MW热水锅炉脱硫、脱硝环保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脱硫土建工程
2.4合同估算价:260万元
2.5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4×70MW热水锅炉脱硫、脱硝环保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脱硫土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4×70MW热水锅炉脱硫、脱硝环保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脱硫土建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7月02 日09时00分到2018年07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 月02日至2018年 07 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大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承诺、无重大违纪声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打印网址详见营业执照左下角)(原件及复印件);
(7)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1890488421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暂定为2018年07月23日09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七、其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获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纸质版,以便核对企业登记信息。("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请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 (http://www. hljcygl.com )下载)。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及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一致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2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2015年07月02日至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3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对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7本项目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
7.8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9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cygl.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公证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内(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33号)
联系人:冯斌
电 话:0451-551299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系人:曹天堃
电 话:18904884218
电子邮件:chenyi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