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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机场助航灯光系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伊春机场助航灯光系统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招标编号:CY1904G00712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伊春市
一、招标条件
伊春机场助航灯光系统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约为32.5万元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春机场分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名称:伊春机场助航灯光系统维修项目2.2建设地点:伊春机场 2.3项目概况:伊春机场助航灯光系统维修,更换灯光电缆2000米,拆除更换灯箱23个,更换7套灯具,对7个灯光回路的电缆进行检查2.4计划工期:共25日历天。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满足招标文件及清单技术要求。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伊春机场助航灯光系统维修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春机场助航灯光系统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6年08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民航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08260900分到201908301600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26日至201908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 F座写字楼27层)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如有),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 2 日内寄送。4.4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原件);(2)投标承诺(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打印网址详见营业执照左下角)(原件及复印件);(7)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8)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9)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及复印件)(10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1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查询记录【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受贿情形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4006998787-4 招标四部 1335984873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09160930
递交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 F 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09160930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
七、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网站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7.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 hljcyzb.com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春机场分公司纪检监督部门,联系电话84348336-401。
九、联系方式
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春机场分公司
址:伊春市
人:张少龙
话:4006998787-4
电子邮件:cyzbsbq@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 F 座写字楼27
人:宋金玲
话: 13359848733
电子邮件:cyzbsb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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