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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庭园项目临时电、正式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东方庭园项目临时电、正式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YSG2020ZGB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庭园项目临时电、正式电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群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方庭园项目临时电、正式电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道外区振江街、南新街、公益街、规划路围合区域;
2.3建设规模:占地面积55153.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7万平方米,地下约4.5万平方米。
2.4计划工期:临时电工程:30日历天(预计2020年10月5日至2020年11月3日,实际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正式电工程:120日历天(预计2022年7月1日至2020年10月28日,实际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9月09日09时00分到2020年09月15日16时00分(法定假日除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9日09时00分到2020年09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下同)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及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投标承诺、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8)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0年09月30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20年09月30日14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cygl.com)上发布。
易采
八、其他
8.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查询,承诺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查询承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3本项目将按2019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施工企业清出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8.4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18.7.239.172: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8.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6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8.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8本项目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
8.9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10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群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建国街267号
联系人: 吴云岚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系人:吕慧
电  话:18946075688
电子邮件:chenyizhaobiao@163.com
日  期:2020年09月09日

联系信息

服务电话:400-699-8787
传  真:0451-84348303

电子信箱:chenyi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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