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城A组团(黄花棚户区改造)项目B8#楼、B10#楼消防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Y2014G141702

1.招标条件

“凤凰城A组团(黄花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牡丹江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牡发改审批[2014]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B8#楼、B10#楼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凤凰城A组团(黄花棚户区改造)项目B8#楼、B10#楼消防工程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西山林地以南,滨绥铁路线以北,规划路以东,西苑路以西区域范围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项目概况:B8#楼、B10#楼消防工程施工,工程造价约为95.32万元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2.7计划工期:20150315日-20150730日,共137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上一年度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行业管理规定中没有此项要求的除外);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标人在投标登记当时须提供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453-6271560)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否则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1127日至2014120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98号楼3楼)三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4006998787-3(招标三部),逾期不予受理;

4.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5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98号楼3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cygl.com)上发布。

7.其他

7.1 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开标前投标人可在招投标监管系统上变更或撤销投标项目班子成员,变更或撤销投标项目班子成员要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并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未按规定在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法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三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3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网站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曙光新城新华分局南临城投集团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98号楼

邮编:150030

联系人:杨晓宇

电话:4006998787-3(招标三部) 18946153309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E-mail:忱义招标(chenyizhaobiao@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日期:20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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