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监控、报警工程施工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CYZHG1501

1.    招标条件

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总体部署,决定组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安防监控供应商选型库,面向全国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安防监控供应商入围,现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监控、报警工程施工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监控、报警工程施工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内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库单位数量:入库企业不超过四家

2.6招标范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全辖安防监控项目。

2.7入库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同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外省投标人必须在黑龙江省内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安防主管部门核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外省投标人须具备黑龙江省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
  (4)近三年内(201208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企业在金融系统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5)近三年内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本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审计业务约定书。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0826日至2015090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到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98号楼)三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4006998787-5(转招标五部)忱义招标,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下同),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98号楼)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cygl.com)上发布。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以书面方式并签字盖章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近三年内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3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98号楼

    编:150030

人: 刘莹

联系电话:4006998787-5(招标五部),13359848733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E-mail:忱义招标(chenyizhaobiao@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hljcygl.com

   期:20150826

联系信息

服务电话:400-699-8787
传  真:0451-8434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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