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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G0102G17013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教师发展中心项目安全智能化系统集成安装工程" 已经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建设资金为市财力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全智能化系统集成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教师发展中心项目安全智能化系统集成安装工程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丰源街以西、万达城实验学校以北。
2.4资金来源:市财力资金
2.5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含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安防系统、数据库加密升级系统、无线网络系统、广播系统、多媒体显示系统等集成安装工程。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自设备制造或采购、运输(含装卸车及运至指定安装地点)、安装(含配合土建施工)、调试直至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以及使用方技术培训、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7年05月22日-2018年02月28日,共283日历天。
2.8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专业制造、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和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哈尔滨市松北区清欠办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建设工程不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证明”;近三年内(2013年04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机电工程或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作为本企业员工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须为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的本次投标前18个月,即2015年10月至2017年3月缴纳的保险费用明细);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5年内(2012年04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至少承完成1项合同额500万(含500万)及以上系统集成项目的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指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验收单,三者缺一不可);
3.4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要求省外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地设有办公地点或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指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6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 投标登记、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24日至2017年0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需携带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的以下19项材料并装订成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哈尔滨市工人文化宫对面)】四楼报名大厅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153983-忱义。逾期不予受理。
(1)投标登记表
(2)投标承诺
(3)无重大违纪声明
(4)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5)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
(6)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可以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复印件,但企业资质情况通过扫描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无法查询或查询有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10)信用手册或相关佐证材料
(11)业绩佐证材料
(12)外省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地设有办公地点或售后服务机构佐证材料
(13)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14)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等
(1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6)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网上报名已完成的网页截图
(17)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2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3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五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
黑龙江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公示屏上发布。
7.其他
7.1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当时还须携带企业锁登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系统"(http://jg.hljztb.com:3000/Default.aspx)进行电子信息录入(行业管理规定中没有此项要求的除外),投标人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 1 人、施工员(工长) 1 人、质量员(质检员) 1 人、安全员 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 机电工程或相关 专业;外省市企业需提供相对应的证书)。潜在投标人必须保证企业锁内有符合拟投标项目招标公告相关要求且未被主管部门以任何方式锁定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2潜在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7.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在法定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3年内(2014年04月01日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5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
7.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坎街13号
联 系 人:刘国强
联系电话:0451-84107722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宋金玲
联系电话:4006998787-5(招标五部) 18904884128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E-mail cyzbsbq@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hljcygl.com
日 期:2017年04月24日
服务电话:400-699-8787
传 真:0451-84348303
电子信箱:chenyizhaobiao@163.com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4106号银泰城写字楼F座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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