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路DW-01-04、DW-01-05地块棚改项目电力线路迁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YSG2020GZGB14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先锋路DW-01-04、DW-01-05地块棚改项目电力线路迁移工程施工”已报市发改委以哈发改审批【201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力线路迁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先锋路DW-01-04、DW-01-05地块棚改项目电力线路迁移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先锋路DW-01-04、DW-01-05地块棚改项目位于先锋路北侧、东棵街、铁路线围合区域
2.3建设规模:先锋路DW-01-04、DW-01-05地块棚改项目电力线路迁移工程。
2.4计划工期:2020年09月04日 至 2020年10月20日;共45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3118147.24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叁级专业承包(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必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机电工程或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均须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企相符;以上人员均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8月10日09时00分到2020年08月14日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10日09时00分到2020年08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下同)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及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投标承诺、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机电工程或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8)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9)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0年09月01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20年09月01日0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ljcygl.com)上发布。
八、其他
8.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查询,承诺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信用黑龙江”网查询,承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4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8.5本项目将按2019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施工企业清出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8.6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18.7.239.172:8881/zzcxqqjl.jsp)被通报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8.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8本项目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
8.9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10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30号
联系人:王璐
电话:0451-87597125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邮编:150030
联系人:吕慧
电 话:18946075688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E-mail:chenyizhaobiao@163.com
企业网址:www. hljcygl.com
日 期:2020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