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垃圾中转站新建10KV临时供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变更)

哈尔滨市平房区垃圾中转站新建10KV临时供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项目编码:CYSG2021(G)PFGJ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房区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哈经开委发【201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新建10KV临时供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垃圾中转站新建10KV临时供电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开发区哈南一路与普惠大道交口西北侧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哈尔滨市平房区垃圾中转站新建10KV临时供电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与电力主管部门接驳保证供电、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2021年03月25日- 2021年04月23日,共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525053.42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拟派其他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以查询截图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3月05日每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CA企业证书平台收费标准:首年400元,售后不退。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
4.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4.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在开标时领取;平台下载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4.6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7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上传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 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投标承诺、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 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打印网址详见营业执照左下角);
(5) 资质证书;
(6) 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 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9)项目经理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截图;
(10)“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11)投标人需自行查询是否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进行查询(网站截图)。
(12)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2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招联合官网免费下载)按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进行加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为确保投标文件能够按时上传,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3鉴于本项目商务标采用广联达评标软件辅助评标,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9时00分至09时30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书TBS和GBQ6.0电子版,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投标人代表的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Cyglkaibiao1@126.com。投标人未按要求发送相关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届时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
6.2开标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投标人不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http://www. hljcygl.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8年03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查询。(操作流程:第一步点击高级检索、第二步在案由中选择第一项刑事案由、第三步在刑事案由文件包中选择第八项贪污贿赂、第四步在贪污贿赂文件包中选择第五项行贿、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8.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8.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5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251家企业(含外埠企业14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2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
8.6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3084533。
8.7本项目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
8.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9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副29-3号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李丽娜
电 话:4006998787-1(招标一部) 18946075525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E-mail:忱义招标(  cyzbhn@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日 期:2021年03月02日

联系信息

服务电话:400-699-8787
传  真:0451-84348303

电子信箱:chenyi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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