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道路和污排管线工程监理

 七台河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道路
和污排管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1804G092804)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七台河
一、招标条件
七台河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道路和污排管线工程监理已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 15 万元;招标人为七台河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七台河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道路和污排管线工程监理。2.2建设地点:七台河市茄子河区。2.3建设规模:七台河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惠民小区配套道路工程、湖东家园小区外配套污排管线工程、配套中小学北岗路工程、湖东家园配套道路通达路工程项目监理。2.5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30日2018年8月31日,共306日历天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2.7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七台河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道路和污排管线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七台河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道路和污排管线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5年10月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项目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工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928日09时00分到2018年100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928日至2018100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 F座写字楼27层)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2日内寄送。4.4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投标登记表(2)投标承诺(3)无重大违纪声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二代身份证(6)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7)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可以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复印件,但企业资质情况通过扫描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无法查询或查询有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8)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0)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11)投标登记期间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受贿情形的网页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0451-87153983-忱义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10170900
递交方式: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风街北岗路1号)4楼开标室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风街北岗路1号)4楼开标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10170900
开标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风街北岗路1号)4楼开标室。
七、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本项目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投标承诺等、视频影像内容要求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
7.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4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 hljcyzb.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人:七台河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办公室
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惠民小区
人:贾红燕
话:4006998787-4
电子邮件:cyzbsbq@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
人: 宋金玲
话: 13359848733
电子邮件:cyzbsbq@163.com

 

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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