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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CYSJ2017G0001
1.征集条件
本次征集设计方案项目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征集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教育局、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国内公开征集,择优选定设计方案。
2.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五十四中学、哈尔滨市融江路学校(小学部)、哈尔滨市松乐学校、哈尔滨市万达城小学项目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征集
2.2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五十四中学:规划嫩江路与规划学府西一道街交口附近
哈尔滨市融江路学校(小学部):道里区融江路与四方台大片交叉口处东北侧
哈尔滨市松乐学校:香坊区松乐街,原松江啤酒厂院内
哈尔滨市万达城小学:松北区德源街以东—中原大道以南—世林路以北—宏源路以西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哈尔滨市五十四中学;总建筑面积16168平方米。建设教学楼、食堂及体育活动室。其中:教学楼使用面积7394平方米,食堂使用面积1478平方米,体育活动室使用面积1478平方米。
二标段:哈尔滨市融江路学校(小学部);总建筑面积12920平方米。建设教学楼、食堂及体育活动室。其中:教学楼使用面积5799平方米,艺体楼使用面积1034平方米,食堂使用面积1001平方米。门卫室使用面积20平方米。
三标段:哈尔滨市松乐学校;总建筑面积13858平方米。其中:教学楼使用面积5935平方米、艺体楼使用面积1305平方米,食堂使用面积1283平方米,门卫室使用面积20平方米。
四标段:哈尔滨市万达城小学;总用地面积21134.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00平方米。建设教学楼、食堂及体育活动室。其中:教学楼使用面积4909平方米,艺体楼使用面积1034平方米,食堂使用面积1001平方米。门卫室使用面积20平方米。
参与设计单位均可就上述任意1-2标段进行方案征集活动。每个标段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
2.6征集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和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方案设计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征集要求参与方案设计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前3年内(2014年06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开始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下同)、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参加方案设计单位须具备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近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
3.3方案设计单位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4本次方案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方案征集设计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项目向方案征集单位人提出设计方案;
3.5本方案征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参加方案设计资格。
3.6参加方案征集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拟派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师)本人。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方案征集活动。设计单位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方案设计单位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方案设计单位可以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方案设计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0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资质证书、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及身份证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3楼)三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哈尔滨市中小学校舍建设指导意见》押金 5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哈尔滨市中小学校舍建设指导意见》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4.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进行电子信息平台录入, 以便核对企业登记信息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及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一致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 或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 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3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cygl.com)上发布。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3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网站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教育局、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
地 址:哈尔滨市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 刘莹
联系电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13359848733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E-mail 忱义招标(chenyizhaobiao@163.com)
企业网址 http://www.hljcygl.com
日 期:2017年06月19日
服务电话:400-699-8787
传 真:0451-84348303
电子信箱:chenyizhaobiao@163.com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4106号银泰城写字楼F座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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