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哈尔滨市一、二、三、四看守所及南岗区、道里区等六区看守所、市拘留所、武警营房)人防工程设计 二次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哈尔滨市一、二、三、四看守所及南岗区、道里区等六区看守所、市拘留所、武警营房)人防工程设计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YSJ2020GZGB0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哈尔滨市一、二、三、四看守所及南岗区、道里区等六区看守所、市拘留所、武警营房)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人防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哈尔滨市一、二、三、四看守所及南岗区、道里区等六区看守所、市拘留所、武警营房)人防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黎明街道办事处团结村南侧。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人防面积约7000平方米
2.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级资金。
2.5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不包括施工期间及竣工配合等相关服务)。
2.6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期间及竣工配合等,相关服务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 266480.00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及以上人防主管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行政许可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30日09时00分到2020年11月05日16时00分(法定假日除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30日09时00分到2020年11月0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下同)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及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投标承诺、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营业执照;
- 资质证书;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
(7)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0年11月20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09时30分。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cygl.com)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查询,承诺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信用黑龙江(本省企业查询)”网查询,承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4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10.5本项目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
10.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公安局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红星街9号
联 系 人:于新虎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吕慧
电 话:18946075688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E-mail 忱义招标(chenyizhaobiao@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hljcygl.com
日 期: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