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CS0115G160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哈经开委发改备【2012】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识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项目标识系统采购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开发区哈南第八大道、哈南十九路、哈南第十六大道、哈南十七路围合区域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项目概况: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项目标识系统采购
2.6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室外、室内、地库、机房范围内所有导向标识的制作、安装。
2.7计划工期:2016年12月01日-2017年11月30日,共365日历天
2.8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广告设计、制作等相关内容,同时还应具备有效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参加本次投标前5年内(2011年09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应具备两项工程总造价不少于100万元含标识、导向系统制作、安装的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合同原件为准,拟提供业绩的确认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近三年内(2013年09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誉良好、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技术专业、施工能力、资金、设备及相应的工作人员);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近一年在本企业的社会保险证明(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项目为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由投标人于2016年09月27日16时00分前(逾期不再受理,下同)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提交的技术建议严重偏离招标人使用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3.8如果分公司或下属公司存在投标被否决的情况,而分公司或下属公司又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责任应由其总公司承担,所属总公司不具备投标资格。
3.9要求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供以上各种证明文件的有效查询方式,对于不能提供查询方式或根本无法查询的证明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不予采用。
3.10 招标人将在报名结束后对投标申请人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不符合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在登记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18日至2016年0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近一年在本企业的社会保险证明、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类似业绩佐证材料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51-87519586-忱义招标,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
黑龙江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网(http://www.kfq.gov.cn)、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公示屏上发布。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以书面方式并签字盖章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3年内(2013年09月01日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3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关于提交技术建议的通知等请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网站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刘莹
联系电话:4006998787-5(招标五部)13359848733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企业网址:http://www.hljcygl.com
日 期:2016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