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郡A区一期电梯采购、运输、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CYCS2018(G)KSY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玖郡A区一期电梯采购、运输、安装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哈经开委发改备【2017】0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凯盛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电梯采购、运输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玖郡A区一期电梯采购、运输、安装工程
2.2交货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惠普大道,哈南七路交口玖郡项目部
2.3建设规模:玖郡A区一期电梯采购、运输、安装工程
2.4计划交货期:以双方签定合同协商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玖郡A区一期电梯采购、运输、安装工程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内容及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控制价:476150.00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电梯制造企业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投标人近3年(201510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下同)应具备至少1项类似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的供货合同和政府部门所属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为准,拟提供业绩的确认日期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投标人近3年(201510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下同)应具备至少1项类似安装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的供货合同和政府部门所属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为准,拟提供业绩的确认日期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安装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经销协议,拟投标货物应为国际或国内名优产品,货物制造企业的技术水平应居于国内中高档水平,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在东北地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02日每日900分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下同)购取电子招标文件;或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购取招标文件并完成采购平台注册工作。拟在采购平台直接购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及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凡未按本公告要求购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投标承诺(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打印网址详见营业执照左下角)(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业绩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的供货合同和政府部门所属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为准,拟提供业绩的确认日期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
(8):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代理商投标须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意向性经销协议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0):“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11):投标人需自行查询是否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进行查询(网站截图)。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12)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0451-87153983-忱义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http://www. hljcygl.com)。
7.其他
7.1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2015年10月01日至投标登记截止之日)相关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投标人需自行查询是否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进行查询(网站截图)。
7.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对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5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6本项目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hljcygl.com )。
7.7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8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凯盛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西路2-4号一单元五楼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邮编:150030
联 系 人: 李丽娜
电 话:4006998787-1(招标一部)18946075525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E-mail:忱义招标(cyzbhn@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日 期: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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