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机场驱鸟设备采购项目

大庆机场驱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Y1904(G)1011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
  • 招标条件
大庆机场驱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总投资约95万元;招标人为大庆萨尔图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项目名称:大庆机场驱鸟设备采购项目。2.2地点:大庆机场。2.3规模:采购大功率声学驱鸟器10台,太阳能驱鸟煤气炮10门。 2.4供货期:45日历天。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2.6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大庆机场驱鸟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庆机场驱鸟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航空设备或智能设备或机械设备或电子设备或电力设备的销售或生产制造资格),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商营业执照范围要求同上)。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609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企业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经销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0月11日09时00分到2019年10月1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4.4潜在投标人在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打印网址详见营业执照左下角);(7)生产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协议(代理商提供);(8)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9)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10)近3年无行贿受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受贿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 1335984873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10310900
递交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10310900
开标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七、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进行投标登记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本项目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专区”自行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7.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4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hljcyzb.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大庆萨尔图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4006998787-4。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庆萨尔图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机场
联系人:陈静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系人:宋金玲
电 话:13359848733
电子邮件:cyzbsbq@163.com 


 

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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