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决策管理系统管理机零件购置项目公告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决策管理系统管理机零件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1904G1113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决策管理系统管理机零件购置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决策管理系统管理机零件购置项目2.2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2.3项目概况:管理机零件购置采购内容:内存条2条, 硬盘 2块,电池1块;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2.4投资额:4万元。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2.7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决策管理系统管理机零件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决策管理系统管理机零件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满足本次招标要求、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和需方要求、具备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6年11月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13日09时00分到2019年11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3日至 2019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4.4潜在投标人在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打印网址详见营业执照左下角);(7)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8)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9)近3年无行贿受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受贿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 1335984873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暂定为2019年12月04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七、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3本项目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专区”自行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5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专卖局(http://hlj.tobacco.gov.cn/portal/index.htm)、国家烟草专卖局官方网站(http://www.tobacco.gov.cn)、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http://www. hljcygl.com)上发布。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审计科,联系电话:0459-6374878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
联 系 人:单伟军
联系电话:0459-6395110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宋金玲
电 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13359848733
电子 邮件:cyzbsbq@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