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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G0300G1507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大桥改造建设项目"是牡丹江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项目,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牡丹江市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材、路灯、铁艺花饰等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货物制造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大桥改造建设项目石材、路灯、铁艺花饰等采购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牡丹江市西三条路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项目概况:投资额约41241391.86元,具体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石材材料(含桥头景观石,其中石材品种为珍珠白和芝麻白);
二标段:铁艺花饰;
三标段:路灯照明工程设备;
四标段:景观照明工程设备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石材、路灯、铁艺花饰等材料设备采购、运输、供货、质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5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专业现行规范、规则、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型法人及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内(2012年12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自投标登记之日至投标有效期结束之日,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没有涉及较重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能够独立承担该项目的供货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采购人提出投标申请;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当时须提供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453-6271560)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8业绩要求:投标前3年内至少具备1项严寒或寒冷地区类似桥梁工程供货或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有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业绩有效期以竣工日期为准)。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登记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01月0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携带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报名所需要的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五楼)购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3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五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本项目《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在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mdjjyzx.com/),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
7.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吴晗
电 话:0453-617193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邮 编:150030
联系人:杨晓宇
电 话:4006998787-3(招标三部)18946153309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E-mail:忱义招标(chenyizhaobiao@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日 期:2015年12月29日
服务电话:400-699-8787
传 真:0451-84348303
电子信箱:chenyizhaobiao@163.com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4106号银泰城写字楼F座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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