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园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变更)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园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变更)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资金为国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2.2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园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
2.3 项目编号:CY1804G071202;
2.4 项目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二校区及科学园;
2.5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30日历天,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开工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服务招标,对哈工大一校区、二校区及科学园现有建筑进行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通过查看资料、实地测试,对学校内建筑进行排摸隐患,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工作范围见附件;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合理的消防控制室联网技术方案。
2.7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 项目预算:1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同时还须具备省级或以上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企业资质证书:黑龙江省内注册的公司须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资质或临时一级资质。省外注册的公司须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资质两年以上,且在黑龙江省注册分支机构,同时分支机构不得少于8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5年01月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颁发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相关专业为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或暖通专业)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的在职人员需提供企业聘用证书原件或劳动合同原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总额为中标金额的5%。在本合同顺利履行完毕并无任何纠纷情况下,检测服务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给中标人。不接受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7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并列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类采购招标限制名单,从列入起计36个月内,将限制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投标活动。
3.8报名时同时提交本公告附后的《投标人诚信承诺书》,采购人在招标全过程如发现并核实投标人有造假影响招、投标活动,将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限制名单,从列入起计:36个月内,将限制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投标活动。
注:如投标人对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有异议,可以在报名期内携带相关的书面材料到招标机构提出异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6日至2018年0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材料送达至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5.2投标人请填写本公告附后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登记表
2)投标承诺
3)无重大违纪声明
4)授权委托书
5)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
6)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7)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
8)提供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原件,并提供企业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记账联”原件。
9)资质证书
10)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2)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企业聘用证书原件或劳动合同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企业聘用证书原件或劳动合同原件
13)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原件的彩色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13359848733。
5.3报名时,在受理投标报名后,不允许更换投标报名时拟派的投标代理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报名时同时提交本公告附后的《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请投标人认真准备材料,资料不全,报名将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果报名符合开标条件,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报名表中所留的邮箱,请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请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以获取投标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http://www. hljcygl.com)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http:// cgzx.hit.edu.cn)上发布。
9.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招标联系人:宋金玲 电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13359848733
电子邮箱:chenyizhaobiao@163.com
2018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