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粉煤灰等产品运营销售项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粉煤灰等产品运营销售项目
(招标编码:CYCS2018(G)0816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粉煤灰等产品运营销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55万元;招标人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名称: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粉煤灰等产品运营销售项目
2.2销售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33号
2.3销售内容:哈投热电厂对4×130T蒸汽锅炉及5×116MW循环流化床锅炉,4×70MW热水锅炉在2018年10月20日至2019年10月19日期间所产生的粉煤灰原灰和经过风选产生的II级灰及炉渣、石膏等附属产品运营销售对外公开招标。具体如下: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 (1)原灰:11万吨;(2)II级粉煤灰:1.5万吨;
二标段:湿渣(3台130吨蒸汽锅炉产生):1万吨,;
三标段:干渣(5台116MW循环流化床锅炉及1台130吨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产生):1.2万吨;
四标段:水炉渣(四台70MW热水锅炉产生):1万吨;
五标段:石膏:0.35万吨。
投标人可以针对上述任意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只可以中标两个标段。投标期间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设备不可以重复。
2.4服务期限:
一标段:中标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有效期365日历天(2018年10月20日至2019年10月19日),如合同执行期已满,双方对合同约定事项无异议,可协商延续执行。
二标段:中标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有效期365日历天(2018年10月20日至2019年10月19日),如合同执行期已满,双方对合同约定事项无异议,可协商延续执行。
三标段:中标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有效期365日历天(2018年10月20日至2019年10月19日),如合同执行期已满,双方对合同约定事项无异议,可协商延续执行。
四标段:中标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有效期365日历天(2018年10月20日至2019年10月19日),如合同执行期已满,双方对合同约定事项无异议,可协商延续执行。
五标段:中标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有效期365日历天(2018年10月20日至2019年10月19日),如合同执行期已满,双方对合同约定事项无异议,可协商延续执行。
2.5质量标准:合格 。
2.6招标范围:
(1)承包方负责装车(其中仅石膏由招标人负责装车)、运输、存储及销售,全年承包。
(2)承包人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保证粉煤灰、炉渣、石膏等及时拉运。
(3)运输方式:承包单位罐车自运
(4)计量方式:检斤,以招标方汽车衡检斤数为准。
(5)结算方式:每月26日结算,双方签字确定当月数量后,招标人开具发票,所发生费用可用安全生产保证金冲抵。
(6)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需向招标人交付安全生产保证金:一标段一次性交付60万元,二标段交付5000元,三标段交付3万元,四标段交付5万元,五标段交付1.5万元。
(7)装车方式:承包单位自行装车(石膏由招标人负责装车)
(8)粉煤灰储存:招标人现具有9万吨储灰能力,由招标人提供。其中储灰库6万吨,钢板仓储灰罐3万吨,所发生的倒运、运输费用、人工费用及使用招标人的水、电、汽等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储存多余的粉煤灰,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外运。
(9)承包方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装卸运输过程中不抛洒、不扬尘、不污染路面及周边环境,期间造成任何环保污染事件由承包人负全责。
(10)粉煤灰、炉渣、石膏等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人身、车辆、设备安全及环保问题由承包方负责。
(11)粉煤灰运入到灰库及运出灰库过程中需经过红升村道路,所发生一切事宜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五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
(002)二标段;
(003)三标段;
(004)四标段;
(005)五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销售或运输粉煤灰的资质或粉煤灰综合利用资质(如水泥厂、砖厂、商混站等),销售商或运输商需提供以往粉煤灰的去向证明;同时需提供自有粉煤灰运输罐车证明或与专业粉煤灰运输公司的租赁合同;参加本次投标前2年内(2016年08月01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下同)至少具备一项8万吨以上粉煤灰销售或运输的有效合同;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002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须具有湿渣及其制品等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参加本次投标前2年内(2016年08月01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下同)至少具备一项类似货物销售或运输的有效合同;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003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须具有干渣及其制品等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参加本次投标前2年内(2016年08月01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下同)至少具备一项类似货物销售或运输的有效合同;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004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须具有水炉渣及其制品等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参加本次投标前2年内(2016年08月01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下同)至少具备一项类似货物销售或运输的有效合同;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005五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须具有石膏及其制品等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参加本次投标前2年内(2016年08月01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下同)至少具备一项类似货物销售或运输的有效合同;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 08月16日09时00分到2018年08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08月16日至2018年0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大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承诺(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营者)(原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打印网址详见营业执照左下角)(原件及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9)业绩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一标段潜在投标人如为销售或运输粉煤灰的企业,须提供粉煤灰的去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一标段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自有粉煤灰运输罐车证明或与专业粉煤灰运输公司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2)“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无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13)“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1890488421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暂定为2018年09月05日09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 09月0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七、其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获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纸质版,以便核对企业登记信息。("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请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 (http://www. hljcygl.com )下载)。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及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一致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近3年内(2015年08月16日至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3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对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7本项目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
7.8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9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cygl.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公证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地 址: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内(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33号)
联系人:吴景权
电 话:0451-824015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系人:曹天堃
电 话:18904884218
电子邮件:chenyi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