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采暖运行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锅炉采暖运行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1804G1830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伊春市
 
  • 招标条件
锅炉采暖运行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总投资约75万元;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春机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项目名称:锅炉采暖运行业务外包服务项目。2.2 地点:伊春机场。2.3 规模:供热面积约10219平方米,两台2吨燃煤锅炉及配套的供热系统。2.4服务周期:1个供暖期,即2018年10月1日-2019年5月31 日。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专业制造、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2.6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所包含的煤炭(700)、锅炉维护及运行、管道维护、锅炉清洗、检测等服务的所有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锅炉采暖运行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锅炉采暖运行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物业管理业务或热力供应业务或锅炉及辅助设备专业修理等能完成此项服务的相关业务范围)、投标人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508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应至少配备管理人员1名、司炉工4名,且以上设备操作人员均须具备司炉证书;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8月30日09时00分到2018年09月0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30日至 2018年09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4.4潜在投标人在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2)投标承诺(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打印网址详见营业执照左下角)(原件及复印件)(7)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9)人员配备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4006998787-招标四部 1335984873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9 月1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暂定为2018年09月03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9 月1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七、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进行投标登记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本项目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
7.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 hljcyzb.com)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人:张少龙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 F 座写字楼27
人:宋金玲
话: 13359848733
电子邮件:cyzbsb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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