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家园、七星花园、海天家园、惠民小区棚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如意家园、七星花园、海天家园、惠民小区棚改工程
竣工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1804G0917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一、招标条件
   如意家园、七星花园、海天家园、惠民小区棚改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政府资金及自筹资金70万元,招标人为七台河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办公室。本项目结算审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 项目名称:如意家园、七星花园、海天家园、惠民小区棚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2.3项目概况:如意家园、七星花园、海天家园、惠民小区棚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包括工程结算审核,工程档案资料整理,建设程序评价)2.4计划服务期:审计工作须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相关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政府审计部门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造价审计规范要求。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如意家园、七星花园、海天家园、惠民小区棚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如意家园、七星花园、海天家园、惠民小区棚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前三年内(2015年09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5年09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前三个月(2018年06月01日-2018年08月30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且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能超过两个(含两个)。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917日09时00分到2018年092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17日至 2018年09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4.2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4.4潜在投标人在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投标登记表(2)投标承诺(3)无重大违纪声明(4)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6)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7)资质证书(8)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0)造价师注册证书。拟派造价师注册证书、社会保险证明(投标企业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0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暂定为2018年1009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风街北岗路1号)4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00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风街北岗路1号)4楼开标室
七、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2015年09月01日至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3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对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进行投标登记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7本项目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
7.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9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http:// www. hljcygl.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七台河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办公室
地  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惠民小区
联 系 人:贾红燕
联系电话:0464—6117017
电子邮件:115052533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
联  系人:宋金玲
电     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13359848733
电子 邮件:cyzbsbq@163.com    
20180917日    
 

联系信息

服务电话:400-699-8787
传  真:0451-84348303

电子信箱:chenyi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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