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粉煤灰、炉渣、石膏等产品运营销售 项目(重新发布)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粉煤灰、炉渣、石膏等产品运营销售
项目(重新发布)
(招标编码:CYCS2019(G)0813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因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七标段、八标段投标人不足三家,现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成功提交购标申请并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无需再次申请。
一、招标条件
本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粉煤灰、炉渣、石膏等产品运营销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44.7万元;招标人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名称: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粉煤灰、炉渣、石膏等产品运营销售项目
2.2销售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33号,化工路103号,宣威街3号、宣和街21-7号
2.3销售内容:哈投热电厂对化工路133号3×130T蒸汽煤粉锅炉、1台130T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4×70MW热水锅炉及化工路103号5×116MW循环流化床锅炉,宣威街3号宣西锅炉房3台40t/h热水锅炉,宣和街21-7号宣庆锅炉房2台40t/h热水锅炉在2019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19日期间所产生的粉煤灰及炉渣、石膏等附属产品运营销售对外公开招标。其中:
一标段:粉煤灰(化工路133号4台130吨蒸汽锅炉及化工路103号5台116MW循环流化床锅炉产生):计划12万吨,招标人提供9万吨的仓储库用于冬季储存,其余量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二标段:湿渣(化工路133号3台130吨蒸汽煤粉锅炉产生):计划1万立方米,投标人自备运输设备自行拉运;
三标段:干渣(化工路103号5台116MW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化工路133号1台130吨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产生):计划0.8万立方米;其中化工路133号产生的干渣由招标人负责装车,投标方自备运输设备自行拉运。
七标段:石膏(化工路133号4台蒸汽锅炉和四台70MW水炉产生):计划0.4万吨;由招标人负责装车,投标方自备运输设备拉运;
八标段:石膏(化工路103号5台116MW循环流化床产生):计划0.3万吨;由招标人负责装车,投标方自备运输设备拉运。
    投标人可以针对上述任意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只可以中标两个标段。投标期间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设备不可以重复。
2.4服务期限:中标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有效期365日历天(2019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19日)
2.5质量标准:合格 。
2.6招标范围:
1)承包方负责装车(三标段(化工路133号产生的干渣)、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八标段由招标人负责装车,其他包承包人自行装车)、运输、存储及销售,全年承包。
2)承包人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保证粉煤灰、炉渣、石膏等及时拉运。
3)运输方式:承包单位罐车自运
4)计量方式:检斤或检尺,检斤以招标方汽车衡检斤数为准。
5)结算方式:每月26日结算,双方签字确定当月数量后,招标人开具发票,所发生费用可用安全生产保证金冲抵。
6)投标方需向招标人交付安全生产保证金:一标段一次性交付50万元,三标段交付4万元,四标段交付3.5万元,五标段交付2.5万元,六标段交付1.5万元 ,七标段交付5万元,八标段交付5万元。
7)装车方式:承包单位自行装车(三标段(化工路133号产生的干渣)、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八标段由招标人负责装车,其他标段自行装车)
8)粉煤灰储存:招标人现具有9万吨储灰能力,由招标人提供。其中储灰库6万吨,钢板仓储灰罐3万吨,所发生的倒运、运输费用、人工费用及使用招标人的水、电、汽等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储存多余的粉煤灰,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外运。
9)承包方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装卸运输过程中不抛洒、不扬尘、不污染路面及周边环境,期间造成任何环保污染事件由承包人负全责。
10)粉煤灰、炉渣、石膏等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人身、车辆、设备安全及环保问题由承包方负责。
2.7标段划分:共划分八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8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
002二标段
003)三标段;
007)七标段;
008)八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销售或运输粉煤灰的资质或粉煤灰综合利用资质(如水泥厂、砖厂、商混站等),销售商或运输商需提供粉煤灰的去向证明;同时需提供自有粉煤灰运输罐车证明或与专业粉煤灰运输公司的租赁合同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3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7 七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8 八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082009时00分到2019年082616时00分
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下同)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及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登录采购平台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承诺、无重大违纪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打印网址详见营业执照左下角);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一标段潜在投标人有销售或运输粉煤灰的资质或粉煤灰综合利用资质(如水泥厂、砖厂、商混站等),销售商或运输商需提供粉煤灰的去向证明;
8)一标段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自有粉煤灰运输罐车证明或与专业粉煤灰运输公司的租赁合同
9)“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行贿犯罪档案)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10)“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18904884218。
潜在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采购平台仅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检查);采购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今后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即可。潜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可参与采购平台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经审核符合本招标项目资格条件的,可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5 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招标代理机构咨询电话为:4006998787-信息中心。采购平台将确保潜在投标人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采购平台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潜在投标人主动与采购平台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其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采购平台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09090900
递交方式: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暂定为2019090909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09090900
开标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七、其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获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以便核对企业登记信息。("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请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 登录http://www. hljcygl.com ,进入下载专区,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下载“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非联合体投标适用)2017.03.02.pdf”版本,投标承诺下载“投标人承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适用) 更新时间:2015-04-21”版本)。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及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一致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20160801日至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进行查询。
7.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6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cygl.com)上发布
  •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公证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内(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33号)
联系人:吴景权
  话:0451-8241624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
联系人:曹天堃 
  话:18904884218
电子邮件:chenyizhaobiao@163.com

 

联系信息

服务电话:400-699-8787
传  真:0451-84348303

电子信箱:chenyizhaobiao@163.com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4106号银泰城写字楼F座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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