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劳务派遣项目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劳务派遣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1904G0822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伊春市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劳务派遣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总投资约90万元;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劳务派遣项目2.2地点: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2.3概况: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为从事卷烟物流业务(驾驶员、装卸员、分拣、打码)共计26名。2.4服务期:1年。质量标准:合格标准。2.6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招标内容及售后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劳务派遣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劳务派遣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招标相关内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前三年内(2016年08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0822日09时00分到2019年08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22日至 2019年08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4.2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4.4潜在投标人在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投标登记表(2)投标承诺(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打印网址详见营业执照左下角)(原件及复印件)(7)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8)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1335984873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9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暂定为2019年0911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9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七、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进行投标登记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本项目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
7.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4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专卖局(http://hlj.tobacco.gov.cn/portal/index.htm)、国家烟草专卖局官方网站(http://www.tobacco.gov.cn)、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http://www. hljcygl.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纪检监察科,联系电话:0458-3383025。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
    址: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
联 系 人:王海利、谭越
联系电话:0458-3383010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宋金玲
电     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13359848733
电子 邮件:cyzbsb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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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51-8434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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