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地馆二期正式电工程设计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CY1904SJ082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极地馆二期正式电工程设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极地馆二期正式电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松北镇太阳岛中区太阳大道以北、规划路以南
2.3建设规模:主电源(66KV太阳岛变Ⅱ段母线段待用25#间隔新设10KV电缆线路(极地线)至变电所供电)。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5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阶段及后期的全过程服务,申请用电的设计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6年08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至少具备1项类似正式电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08月26日09时00分到2019年08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26日至2019年0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4.4潜在投标人在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打印网址详见营业执照左下角);(7)资质证书;(8)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书;(9)业绩佐证材料;(10)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11)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12)近3年无行贿受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受贿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 1335984873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本项目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专区”自行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7.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4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 hljcyzb.com)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纪检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451-84348174。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高新区创新三路95号17号楼2楼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宋金玲
电 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13359848733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邮箱:忱义招标(cyzbsbq@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日 期:2019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