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区创新创业广场及加速器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

哈尔滨新区创新创业广场及加速器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
(招标编号:CY2104G0306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哈尔滨新区创新创业广场及加速器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依据哈尔滨新区对“组建 一支高效专业的运营管理队伍,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构建良好创新生态,营造开放、协同、高效的创新环境,增强专业运营服务动能”的要求,特委托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哈尔滨新区创新创业广场及加速器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全国知名园区运营公司前来参加。1、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创新创业广场及加速器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2、项目编号:CY2104G030601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用途:园区运营管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潜在供应商须同时针对三个标段进行投标活动,但只可以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一标段: 创新创业广场 10 区产业园,总建筑面积 128300.37 平方米;二标段:创新创业广场 11 区产 业园,总建筑面积 149144.22 平方米;三标段:加速器园区,总建筑面积 154435.24 平方米。 5、磋商内容:详见本文第三部分。6、服务期限:5年. 7、评审方法:定性评审法,磋商评审小组推荐每标段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入定标环节。8、定标方法:直接票决定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尔滨新区创新创业广场及加速器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 (002)哈尔滨新区创新创业广场及加速器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 (003)哈尔滨新区创新创业广场及加速器市场化
运营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哈尔滨新区创新创业广场及加速器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必须具备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人员配备:总经理 1 名,财务总监 1 名,运营总监 1 名,须提供总公司拟任授权委托 书,且具备一定经验或者能力的专业人员,同时须提供近六个月(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02 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 其投标将被否决)。;
(002 哈尔滨新区创新创业广场及加速器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必须具备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人员配备:总经理 1 名,财务总监 1 名,运营总监 1 名,须提供总公司拟任授权委托 书,且具备一定经验或者能力的专业人员,同时须提供近六个月(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02 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 其投标将被否决)。;
(003 哈尔滨新区创新创业广场及加速器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必须具备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人员配备:总经理 1 名,财务总监 1 名,运营总监 1 名,须提供总公司拟任授权委托书,且具备一定经验或者能力的专业人员,同时须提供近六个月(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02 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 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3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03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于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忱义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 3936 号银泰城 F 座写字楼 27 层)获取竞 争性磋商文件。联系电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联系人:宋金玲,逾期不予受理。售价:5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3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
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 3936 号银泰城 F 座写字楼)16 楼 1602 室开标大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3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 3936 号银
泰城 F 座写字楼)16 楼 1602 室开标大厅。
七、其他
(一)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2018 年 03 月 0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均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 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 年 03 月 0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拟参加本项 目的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 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03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
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
一标包的采购。
(三)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
件将被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http:// www. hljcygl.com)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400699878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 3936 号银泰城 F 座写字楼 27 层
联 系 人: 宋金玲
电 话: 13359848733
电子邮件: cyzbsbq@163.com
 

联系信息

服务电话:400-699-8787
传  真:0451-84348303

电子信箱:chenyi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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