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变更)
本招标项目"哈经开区地税局地下防水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谈判人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哈经开区地税局地下防水工程
二、项目编号:CYSG2015JT001-JK001
三、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四、谈判内容: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五、计划工期:2015年05月21日—2015年06月04日,共15日历天。
六、项目地点:南岗区汉水路275号
七、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项目施工现场争创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8.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谈判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相关资格条件、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内(2012年05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纪录;投标期内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8.2谈判申请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8.3谈判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
8.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8.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谈判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8.6谈判申请人在购取谈判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谈判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8.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九、谈判申请人报名方式及时间:
9.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5年05月07日至2015年05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如下有效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三楼报名室进行谈判登记,并获取谈判文件。联系电话:0451-51885565,逾期不予受理。
(1)谈判登记表;
(2)谈判承诺(供应商诚信承诺);
(3)营业执照副本(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
(4)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2为保证谈判工作的顺利实施,谈判申请人购取谈判文件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谈判申请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上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十、谈判文件的获取
10.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以按照本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谈判文件。
10.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0.3如需邮购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采购人在收到谈判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十一、报价文件的递交
11.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5年05月12日上午08时30分-09时00分
11.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5年05月12日上午09时00分
11.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三楼开标大厅;
1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 hljcygl.com)上发布。
十三、其他
1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采购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3.2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法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3.3本项目谈判登记表、谈判承诺等请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网站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
13.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十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地 址:南岗区汉水路275号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吴春艳
电 话:4006998787-7(政府采购部)、18904510899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E-mail:忱义招标(chenyicaigou@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日 期:2015年05月07日
服务电话:400-699-8787
传 真:0451-84348303
电子信箱:chenyizhaobiao@163.com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4106号银泰城写字楼F座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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