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交易信息>采购公告-政府采购>施工
哈尔滨市双城区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和三路一广场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采购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双城区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和

三路一广场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YPPP2016GK0829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哈尔滨市双城区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和三路一广场项目已经由哈尔滨市双城区发展改革局以【双发改发[2015]205号】、【双发改发[2015]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为哈尔滨市双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双城区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和三路一广场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采购

2.2项目编号:CYPPP2016GK0829

2.3资金性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2.4    算:约4.5亿元

2.5项目授权主体:哈尔滨市双城区政府

2.6项目实施机构:哈尔滨市双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7项目采购要求:

1)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取PPP的运作方式。

2)项目建设规模:

A、哈尔滨市双城区综合管廊(一期)项目:管廊总长9.98公里、占地共计92484平方米。本次项目为2016年建设双城区堡东二路共计2.14公里。

B、哈尔滨市双城区三路一广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23479.69平方米,其中新增占地面积25.3416万平方米;改造工程占地面积为7.7113万平方米;贸易城广场改造面积共计6779平方米;翠海路、公园北街、高铁连接线共计8.669公里。其中翠海路和公园北街为新建道路工程,高铁连接线道路K0+000K1+758.342段为旧路改扩建工程,其余为新建道路。

3)项目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双城区

2.8计划合同履约日期(或服务期限):

1)项目建设期:计划征拆及建设期2年。

2)项目运营期:计划综合管廊(一期)项目运营期25年,计划三路一广场项目运营期10年。

2.9质量(或服务)标准:建设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项目施工现场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标准必须符合国家以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

3.投标人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由不同法人及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4)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201308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能够独立承担采购项目供应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工作;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筹集本项目所需资金,并提供不低于社会资本投入金额30%的资金证明(证明额度:1.35亿元),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剩余部分的银行资信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其他融资证明。

7)需为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企业,同时提供投标人备案截图。

8)具有同类型或类似市政工程大型施工建设项目施工管理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有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上截图)。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

3.4投标人在购取采购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确定;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0829日至2016090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包括参加政府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附投标人在法定时限内公示2015企业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投标人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的网上截图打印页、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建造师 1 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 1 人、安全员3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至少提供参加本次投标6个月的有效证明)联合体协议(如有)等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影印件或复印件((资质证书可以只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复印件,但企业资质情况通过扫描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无法查询或查询有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到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98号楼)三楼大厅进行登记。登记处联系电话:18904884218。逾期不予受理。

4.2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登记购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在投标登记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本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09190830分至2016091909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09190900分,地点为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98号楼)三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采购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ljcg/)、

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http:// www. hljcygl.com发布。

8.其他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法定时限内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自收到质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投标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8.3本项目所需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请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 http://www. hljcygl.com);

8.4有关本次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9.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哈尔滨市双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址:哈尔滨市双城区建设大厦

    编:150100

项目联系人:车朝亮

联系电话:0451-53166866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98号楼

    编:150001

项目联系人:吕慧

联系电话:4006998787-2(招标二部) 18904884218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E-mailchenyizhaobiao@163.com

    期:20160829

联系信息

服务电话:400-699-8787
传  真:0451-84348303

电子信箱:chenyizhaobiao@163.com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4106号银泰城写字楼F座27楼

公司地址

(c)2008-2023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ICP备案号:黑ICP备130050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