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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_经开区地税局“六零”承诺服务窗口试点大厅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_经开区地税局“六零”承诺服务窗口试点大厅升级改造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_经开区地税局“六零”承诺服务窗口试点大厅升级改造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_经开区地税局“六零”承诺服务窗口试点大厅升级改造

二、项目编号:[2017]0069

三、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第一包预算资金146万元,第二包预算资金19.5万元,第三包预算资金45万元。由哈尔滨市平房区财政局拨付。

2、第一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95%;其余5%做质保金,待12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

第二包、第三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100%

四、招标内容: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_经开区地税局“六零”承诺服务窗口试点大厅升级改造。本采购项目分为三包。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1

合计

2105000

经开区地税局“六零”承诺服务窗口试点大厅升级改造一标段:装修工程

1

1460000

2

 

 

经开区地税局“六零”承诺服务窗口试点大厅升级改造二标段: 中央空调

1

195000

3

 

 

经开区地税局“六零”承诺服务窗口试点大厅升级改造三标段: 电子设备

1

450000

 

总计

2105000

潜在供应商只可以就上述任意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

五、交付使用时间(或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付成果;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A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B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C第一包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D第一包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第一包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至少具有一项严寒或寒冷地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有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有效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竣工验收报告);

    F参加此采购活动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投标期间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本项目第二包、第三包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或多家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6、供应商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采购人提出投标申请;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招标文件获取及确认投标报名时间、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及确认投标报名时间:20170831日至20170906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

2、拟参与本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供应商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3、招标文件获取及确认投标报名方式: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平房区),选定拟参与项目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供应商须将网上报名成功证明截图(供应商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及报名成功字样在同一截图页面上)、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附投标人在法定时限内公示2016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佐证材料(至少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第一包投标供应商还须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款承诺、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类似项目业绩,第二包、第三包投标供应商还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丽江路交汇处,银泰城写字楼F座二十七层)报名室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4006998787-7(政府采购部),联系人:毕倩婷,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所需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 http://www. hljcygl.com);

4、网址::http://218.8.25.229:8003点击【网站导航】选择【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平房区】。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170920日上午830900分、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丽江路交汇处,银泰城写字楼F座)十六楼1602室开标大厅。

投标截止时间:20170920日上午900分。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丽江路交汇处,银泰城写字楼F座)十六楼1602室开标大厅。

十、投标人应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委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ljcg.gov.cn/)、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http:// www. hljcygl.com)上同时发布。

十二、其他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8号)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以下时限内提出质疑: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自收到质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供应商及其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三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所需采购登记表、响应承诺等请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 http://www. hljcygl.com);

4、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75

联系电话:0451- 82287322

联系人:徐琳琳

采购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丽江路交汇处,银泰城写字楼F座二十七层

编:150001

账户名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龙升支行

账号:1218113571712850

联系电话:4006998787-7(采购部)18904510899

项目联系人:毕倩婷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E-mailchenyicaigou@163.com

日期:20170831

 

联系信息

服务电话:400-699-8787
传  真:0451-84348303

电子信箱:chenyizhaobiao@163.com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4106号银泰城写字楼F座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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