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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广播电视台发射塔及配套机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项目编号:CYSG2017GK001-SC001

2、采购人:哈尔滨市双城广播电视台

3、项目用途、名称:双城广播电视台发射塔及配套机房工程

4、工程量、施工要求:双城广播电视台发射塔及配套机房工程,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

本采购项目为一个采购包,投标人必须整包报价。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5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 具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5)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投标期间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至少具有一项严寒或寒冷地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须提供有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验收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三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 本项目预算资金325000.00元。由哈尔滨市双城区财政局拨付。

(2) 按时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95%;其余5%做质保金,待12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

7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8、施工地点:哈尔滨市双城广播电视台

9、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拟参与本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实施,供应商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918日至20170922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包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附供应商在法定时限内公示2016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款承诺、类似业绩佐证材料、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等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报名室进行登记,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4006998787-7(采购部),联系人:毕倩婷,逾期不予受理;

 (4)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 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2日内寄送。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等,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及注意事项:

(1) 本项目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协议保证金、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 已向我单位交纳协议保证金的,投标时须出示《协议书》原件;

(4) 以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在付款用途栏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并于20171009日下午16点前到达我单位指定账号,投标时须递交银行电子回单(原件或复印件);

(5) 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时须递交保函原件;

(6) 潜在供应商在登记购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与供应商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相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注明拟投项目全称及标段号),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银行核实。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至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已在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账户信息等与供应商名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信息必须一致。

11、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

1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171010日下午13301400分;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1602室开标大厅。

13、投标截止时间:20171010日下午1400分。

14、开标时间:20171010日下午1400分。

1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http:// www. hljcygl.com)上同时发布。

16、资质及证明材料要求:

(1) 投标书中装订以下资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B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C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

D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E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

F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款承诺、类似业绩佐证材料(原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G 其他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材料

(2)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无效。

(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时还须按本文件评分细则的要求提交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交公证处对资质证明材料的公证书)并单独编目,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不得相应分。

16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90

17、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

邮政编码:150001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龙升支行

号:1218113571712850

联系电话:4006998787-7(采购部)18904510899  

联系人:毕倩婷

联系信息

服务电话:400-699-8787
传  真:0451-84348303

电子信箱:chenyizhaobiao@163.com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4106号银泰城写字楼F座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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