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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和二校区光纤互联工程施工

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和二校区光纤互联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YSG2018GK001-HGD001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和二校区光纤互联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委托,现对一校区和二校区光纤互联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采购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和二校区光纤互联工程施工

2.2项目编号:CYSG2018GK001-HGD001

2.3采购方式:公开

2.4资金性质:国有资金132万元

2.5采购工期:2018 0607日-2018 07 07日,共30日历天。

2.6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和二校区光纤互联工程;

2.7采购范围:完成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网络中心机房至哈尔滨工业大学二校区(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73号)指定机房位置96芯光纤互联,详见招标文件。

2.8项目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

2.9质量(或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采购项目供应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包括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50501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企业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F)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供应商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针对本采购项目向采购人提出投标申请;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4.1拟参与本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供应商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515日至20180521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大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2日内寄送。

4.5潜在供应商在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供应商企业信息登记表及投标承诺(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打印网址详见营业执照左下角)(原件及复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50501日-供应商查询之日),查询截止时间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内容包括: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注: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045187153983-忱义招标。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暂定为:20180604日上午08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暂定为:20180604日上午0900;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外街9号标准化开标室;

5.3供应商应于上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委派专人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采购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cygl.com)、

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 )上发布。

7.     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8号)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并列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类采购招标限制名单,从列入起计36个月内,将限制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类采购招投标活动。

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三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3、本项目所需采购登记表、响应承诺等请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 http://www. hljcygl.com);

7.4、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5、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8.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工业大学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417953

采购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

邮 编:150001

联系电话:18904884218

项目联系人:曹天堃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E-mailchenyizhaobiao@163.com

日期:20180515

联系信息

服务电话:400-699-8787
传  真:0451-84348303

电子信箱:chenyi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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