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医技和病房综合楼手术室、ICU及DSA净化工程
鸡西市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医技和病房综合楼手术室、ICU及DSA净化工程
招 标 公 告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鸡西市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医技和病房综合楼手术室、ICU及DSA净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鸡西市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医技和病房综合楼手术室、ICU及DSA净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CYSG2018GK008-JX001
三、资金来源:其他性资金。
本项目预算资金18127955.92元。
四、招标内容: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鸡西市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医技和病房综合楼手术室、ICU及DSA净化工程。供应商必须整包报价。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第1包 |
合计 |
18127955.92 |
鸡西市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医技和病房综合楼手术室、ICU及DSA净化工程 |
1 |
1812795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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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8127955.92 |
五、开工、竣工时间:2018年08月1日—2018年11月29日,共计120日历天。
项目地点:鸡西市鸡冠区兴国东路114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3、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项目开标前最近6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需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章);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5年内(2013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下同),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
6、具备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承诺”,参加本次投标前5年内(2013年7月1日-2018年7月1日,下同)、无行贿受贿记录、至少具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预算金额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有效的竣工验收材料);
7、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下同)、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供应商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采购人提出投标申请;
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2、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文件、答疑会(如有)、全部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13、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1、拟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请于2018年07月02日至2018年07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5时 (北京时间,下同) ,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4006998787-7(政府采购部),联系人:毕倩婷,逾期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参标单位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18年7月23日上午8点30至9点00分、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丽江路交汇处,银泰城写字楼F座)十六楼1602室开标大厅。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23日上午9点00分。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丽江路交汇处,银泰城写字楼F座)十六楼1602室开标大厅。
十、投标人应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委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http:// www. hljcygl.com)上同时发布。
十二、其他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8号)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供应商及其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五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所需采购登记表、响应承诺等请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 http://www. hljcygl.com);
4、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鸡西市人民医院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兴国中路111号
联系人:王秋红
联系电话:0467-2682028
采购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邮 编:150001
联系电话:4006998787-7(采购部)18904510899
项目联系人:毕倩婷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E-mail:chenyicaigou@163.com
日期:2018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