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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采暖散热器热工性能测试装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YZC2015(G)HW0502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采暖散热器热工性能测试装置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哈尔滨开发区眀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采暖散热器热工性能测试装置采购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渤海2路2号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采购预算:25.00万元

2.7采购项目概况、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8采购范围:本项目采暖散热器热工性能测试装置的采购(具体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9计划合同履约期: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10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同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且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2年06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没有涉及较重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

(3)能够独立承担供货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货物制造企业的技术水平应居于国内中高档水平,拟提供货物应为国内名优产品,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2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意向性经销协议;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的谈判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5供应商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凡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针对本采购项目向采购人提出投标申请;

3.7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招标文件售价

4.1拟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0601日至2015060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附投标人在法定时限内公示2014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资格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代理商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意向性经销协议(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到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楼报名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4006998787-7(政府采购部)联系人:吴春艳,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等,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06月24日上午08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06月24日上午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三楼开标大厅

5.3投标人应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委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网(http://www.kfq.gov.cn)

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 www. hljcygl.com)上发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58号)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供应商及其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三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3本项目所需采购登记表、响应承诺等请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 http://www. hljcygl.com);

7.4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采购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哈尔滨开发区眀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渤海2路2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270387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编:150001

  人:吴春艳

联系电话:4006998787-7(政府采购部)18904510899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E-mailchenyicaigou@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期:20150601

联系信息

服务电话:400-699-8787
传  真:0451-84348303

电子信箱:chenyi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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