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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中心2020-2021年度环保物资采购(基础)

供热中心2020-2021年度环保物资采购
(基础)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YHW2020GK011-JK003
1.采购条件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供热中心2020-2021年度环保物资采购(基础)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供热中心2020-2021年度环保物资采购(基础)
2.2预算金额:氧化镁1000/吨;尿素2100/吨;盖土网0.6/㎡。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供热中心2020-2021年度环保物资采购(基础),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6采购范围:完成上述供热中心2020-2021年度环保物资采购(基础)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7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供货期限为需方提报时间一周内运到需方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①氧化镁:纯度要求含氧化镁大于80%。细度在200目以上,供方向需方提供产品质量检查报告和合格证相关证明。②尿素:纯度要求氮含量在46%以上。供方向需方提供产品质量检查报告和合格证相关证明,产品色泽一致,无板结。③盖土网:4针、宽8米、长40米,供方向需方提供产品质量检查报告和合格证相关证明。
3.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具备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
3.3被列入“涉黑涉恶企业黑名单”或被计入“涉黑涉恶不良记录” 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7年06月01日-招标文件获取截止之日,下同)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开始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下同)、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投标;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采购人提出投标申请;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4.1拟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04日到2020年06月10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购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4006998787-7(政府采购部),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2日内寄送。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00624日上午0830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0624日上午09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1602室开标大厅;
5.3投标人应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委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http:// www. hljcygl.com)上发布。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对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7.3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5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征仪南路33
联系人:肖波
联系电话:0451-86814153
采购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
   编:150001
  人:毕倩婷
联系电话:18904510899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E-mailchenyicaigou@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期: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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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51-8434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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