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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黑河航空护林站改扩建项目移动航站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发布)

招 标 公 告(二次发布)

项目编号:CYZC2015(G)HW016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河航空护林站车辆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黑河航空护林站,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车辆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货物制造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航空护林站改扩建项目移动航站车辆采购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地点:黑河市

2.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预算金额:

第一包:人民币60万元;第二包:人民币50万元;第三包:人民币40万元。

2.5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飞机加油车采购:1辆;

二标段:飞机起动电源车采购:1辆;

三标段:机组人员通勤车采购(20154.0L,19座以下):1辆;

投标人可以就上述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也可以兼中任意标段。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采购货物制作、采购、运输、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并交付使用,质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供货期:第一包供货时间为20161030日前;第二包及第三包供货期为20160310前。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军标或民航标准以及专业现行规范、规则、标准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型法人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同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且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212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已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没有涉及较重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

4)能够独立承担供货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货物制造企业的技术水平应居于国内中高档水平,拟提供货物应为国内名优产品,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2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货物制造企业的技术水平应居于国内中高档水平,拟投标货物应为国内名优产品,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良好,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4.1拟参与本次采购的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22日至20151228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附供应商在法定时限内公示2014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至少提供至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备案的网上截图打印页(http://218.8.25.229:8003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到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98号楼)三楼报名室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8904510899,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2日内寄送。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等,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60115日上午0830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0115日上午09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98号楼)三楼开标大厅;

5.3投标人应于上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委派专人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招标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ljcg.gov.cn/)、

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http:// www. hljcygl.com)上发布。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3本项目所需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 http://www. hljcygl.com);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人:黑河航空护林站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98号楼

   编:150001

  人:毕倩婷

联系电话:4006998787-7(采购部)18904510899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E-mailchenyicaigou@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期: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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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400-699-8787
传  真:0451-8434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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