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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官至双城天然气管道项目采用PPP模式社会资本招标

东官至双城天然气管道项目采用PPP模式社会资本招标

                          项目编号:CYPPP2016GK0101

 

本招标项目“东官至双城天然气管道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招标”已由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双城区发展改革局。

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双城区发展改革局的委托,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6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社会资本。

一、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东官至双城天然气管道项目采用PPP模式社会资本招标

1.2项目编号:CYPPP2016GK0101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资金性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1.5    算:社会资本约须投入人民币3450万元

1.6招标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取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一体化+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的运作方式

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全线约26公里,均敷设在哈尔滨市双城区境内

3)项目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双城区

1.7招标范围:项目投资、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等PPP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

1.8计划合同履约日期(或服务期限):31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不超过1年,运营期为30年。

1.9质量(或服务)标准:建设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项目施工现场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运营维护标准必须符合国家以及黑龙江省的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投标人)资格条件;

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括燃气、天燃气等同类项目,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301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能够独立承担招标项目供应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投资能力,能够筹集本项目所需资金。

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2.3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2.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4.1拟参与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0116日至20160122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包括参加政府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到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98号楼)三楼报名室进行登记,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4006998787-7(采购部),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2日内寄送。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等,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60204日上午08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0204日上午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98号楼)三楼开标室;

3、投标人应于上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委派专人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招标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4、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ljcg/)、

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http:// www. hljcygl.com发布。

七、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法定时限内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将自收到质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投标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7.3本项目所需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 http://www. hljcygl.com);

7.4有关本次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 哈尔滨市双城区发展改革局

    址: 哈尔滨市双城区

    编:150100

项目联系人:顾佳恒

联系电话:0451-5312325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98号楼

    编:150001

项目联系人:吕慧  毕倩婷

联系电话:4006998787-7  18904510899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E-mailchenyicaigou@163.com

    期:20160116

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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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51-8434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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