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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更正)

 

嫩江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更正)

1.项目名称:嫩江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CYFW2017GK007-NJ001(嫩政采201711

3.更正内容:

1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3)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4)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5) 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 投标申请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须具有丰富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审计经验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有效的合同及审计报告)。

(7)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企业专职人员(须提供劳资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至少包括本招标公告发布前12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8)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0(包括拟派项目负责人),上述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专职人员(须提供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劳资双方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至少包括本招标公告发布前12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9) 参加此采购活动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涉及较重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

(1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三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资质及证明材料要求:

(1) 投标书中装订以下资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

B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C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E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F类似项目实施经验佐证材料(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G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H其他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材料

 

除以上内容变更外其他内容执行原招标公告。

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嫩江县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98号楼

   编:150001

联 系 人:毕倩婷

联系电话:4006998787-7(政府采购部)18904510899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E-mailchenyicaigou@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期: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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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400-699-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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