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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区对青山镇人民政府_秸秆打包出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松北区对青山镇人民政府_秸秆打包出田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松北区对青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松北区对青山镇人民政府_秸秆打包出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松北区对青山镇人民政府_秸秆打包出田项目
二、项目编号:CYFW2018JT036-SB002
三、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预算单价40元/每亩。第一包共为142438亩,预算资金5697520.00元;第二包共为8647亩,预算资金345880.00元;第三包共为12000亩,预算资金480000.00元;由采购人支付。
2待区财政资金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预付中标人合同总标的额的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
四、采购内容:项目名称、用途、数量、预算金额、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本采购项目分为三包,供应商可以对全部包进行报价,也可以对部分包进行报价,但必须整包报价。
第一包:对青村、山后村、长发村、薄荷村、胜利村、张官村、冯家村、杜家村、曲家村、十二户村,面积共为142438亩,其中水稻面积9831亩,玉米面积132607亩;
第二包:建设村,面积共为8647亩,其中水稻面积90亩,玉米面积8557亩;
第三包:李家村,面积共为12000亩,其中水稻面积2427亩,玉米面积9573亩。
五、服务期限: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作物打包工作,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作物出田工作。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次采购项目资质要求:
A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
B具备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C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5年10月01日-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D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E供应商在购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F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凡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针对本采购项目向采购人提出投标申请;
G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1拟参与本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可以按照本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5时 (北京时间,下同),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联系电话:4006998787-7(政府采购部),逾期不予受理;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如需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等,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上午08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谈判开始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上午09时00分;具体日期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启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楼1602室开标大厅;谈判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评标室。
3、供应商应于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委派专人将响应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九、其他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8号)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对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松北区对青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
项目联系人:孙影
联系电话:0451-84348336
采购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项目联系人:毕倩婷
    联系电话:4006998787-7(政府采购部)18904510899
    传真:0451-84348303
    邮政编码:150001
    授权企业E-mail:chenyicaigou@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日期:2018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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