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凯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咨询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凯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咨询
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项目编号:CYFW2019GK038-HT0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凯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咨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35万元;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名称: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凯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咨询。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3项目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哈投大厦创新二路277号。2.4合同估算价:35万元。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2.6质量标准:合格。2.7招标范围: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凯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咨询,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凯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咨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凯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咨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近三年内(2016年07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设施、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在本项目时段所对应的财务年度内,没有为本项目参与审计的企业提供过年度财务审计业务。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发放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同时具备证券期货行业审计资质,各种证件证书齐全、合规,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已构建内部严格有效的项目质量控制体系。3.4事务所及其成员遵守法律、法规,审计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近三年内没有被有关部门因审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没有出现审计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3.5具有承担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报表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业务的能力,必须自行完成审计的全部工作量,不得转包或其他中介组织协助承担部分审计工作,不准临时聘任非本单位注册的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3.6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9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10日到2019年0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5时 (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下同)购取电子招标文件。拟在采购平台直接购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及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凡未按本公告要求购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4.3潜在投标人在平台进行购买操作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1)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投标承诺;(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营业执照;(6)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资质证书;(9)其他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全部材料;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4.4潜在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采购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检查);采购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今后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即可。潜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可参与采购平台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已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完成购买操作的,可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4.5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招标代理机构咨询电话为:4006998787-信息中心。采购平台将确保潜在投标人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采购平台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潜在投标人主动与采购平台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其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采购平台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3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写字楼16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3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写字楼16层)开标室
七、其他
7.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对潜在供应商及其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7.2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7.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7.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7.5本项目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7.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7.7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http://www. hljcygl.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哈投大厦创新二路277号
联 系 人:贾丹
联系电话:0451-51939828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毕倩婷
联系电话:4006998787-7(政府采购部)18904510899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E-mail:chenyicaigou@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