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信托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热源中心3-5号炉脱硝工程公示

哈尔滨信托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热源中心3-5号炉脱硝工程
招标编号:CYXT2018SG0731
公示结束时间:2018 年 08 月 24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江苏国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27万元(含税),质量:合格标准,达到国家关于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200mg/m³,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江苏新奇环保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13.48万元(含税),质量:合格标准,达到国家关于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200mg/m³,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江苏利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29.5万元(含税),质量:合格标准,达到国家关于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200mg/m³,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苏国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丁海浩,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01750369
中标候选人(江苏新奇环保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钱佰超,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01767995
中标候选人(江苏利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朱文峰,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00886769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江苏国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候选人(江苏新奇环保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候选人(江苏利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交货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5位评委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于2018年08月22日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起止日期:2018 年 08 月22日至 2018 年 08 月 24日。
相关单位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其他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预中标单位。如无异议,预中标单位即为中标单位,招标人将在公示期结束后 15 日内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中标备案手续。
四、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信托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朱振军
电 话:18904884128
电子邮件chenyizhaobiao@163.com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刘莹
联系电话:4006998787-5(招标五部) 18904884128
电子邮件:chenyi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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