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停车场专项债券主承销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停车场专项债券
主承销商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停车场专项债券主承销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停车场专项债券主承销商项目
二、项目编号:CYFW2019GK012-CT001
三、采购预算:年承销费率不超过2‰。
    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采购内容:作为采购人14亿元企业债券(以主管机关核准的发行规模为准)的主承销商,中标主承销商需为招标人企业债券的申报发行提供相关服务工作,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案、募集说明书、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申请报告等申报文件的编制或审核、报送,与投资人沟通、资金募集等相关发行工作,首次发行文件信息披露、常规信息披露、重大信息披露等,注册及发行文件资料归档,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事项。具体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发行金额:不超过14亿元。
六、发行期限:不超过7年。
七、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八、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券偿还完毕。
项目地点:哈尔滨市。
十、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证券公司,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具备承销资格;
3、具备可以顺利完成本项目的债券融资能力;
4、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具备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参加本次磋商前3年内(201605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磋商期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磋商项目同一标包的磋商;
7、供应商在购取磋商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人做出承诺,在磋商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8、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磋商项目向采购人提出磋商申请;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地点及磋商文件售价:
1、拟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2019年05月24日至2019年0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北京时间,下同),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获取磋商文件。联系电话:4006998787-7(政府采购部),联系人:毕倩婷,逾期不予受理;
3、磋商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十二、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19年06月05日下午14时00分。
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十三、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楼1602室开标大厅。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http:// www. hljcygl.com)上发布。
十五、其他: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供应商及其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三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66号
联系人:陈文森
联系电话:0451-51019021
采购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项目联系人:毕倩婷
联系电话:4006998787-7(政府采购部)18904510899
传真:0451-84348303
邮政编码:150001
授权企业E-mail:chenyicaigou@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日期:2019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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