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采购项目编号:ZX0100G15011

采购人名称:哈尔滨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完成哈尔滨市主城区南直路南段、南直路北段、宏图街、长江路、红旗大街、新城区哈南九路、哈南第十二大道、哈南十五路、哈南十七路、临空第三大道、临空六路地下综合管廊及其控制中心、附属设施等管廊建设工程和管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二、拟采购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说明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工作周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

报价方式:参照《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规定,在规定的取费标准至少下浮20%(含20%)的浮动范围内,自主确定总报价和相应的投标费率;最终结算价格以市财政评审中心最终审定价格为准。项目实施中的检验检测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费用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报告评审所需的各项费用、报告评估费、专家咨询现场费等。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5720日至201572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公示屏上发布招标公告,由于投标人不足3个,因此于2015727日至201573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仅有1个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七条中“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以及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之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承包人。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

五、专业技术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荆德兰

黑龙江省汇龙工程管理咨询公司

高级工程师

许延平

省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张明伟

哈尔滨医科大学

高级工程师

六、专业技术人员论证意见

本服务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经专家论证,本项目招标文件无不合理条款,没有歧视性与倾向性条款,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适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公示期限

本公示有效期为201585日至2015811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八、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人:哈尔滨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31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98号楼

    编:150030

  人:吕慧

联系电话:4006998787-2(招标二部)18904884218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E-mail:忱义招标(chenyizhaobiao@163.com

 

                                              

 

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85

联系信息

服务电话:400-699-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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